作者:伊谢尔伦
2018-01-25·阅读时长8分钟
我有过两只狗,不,我养过两只狗。这两只狗都不属于我,跟我相处的时间也不长,但我永远怀念它们。我小时候曾因被大狗追而摔倒擦伤,所以很长一段时间里,我并不怎么喜欢狗。事情的转变,是发生在我大学毕业后的那一年。
那一年,我浑浑噩噩地读完了大学,毕业了凑热闹去考研,考的还不是自己本科专业的研究生。考研的时候意志不坚定,我还报名考了一场本地公务员考试。记得报名条件里写明不招女生,等我进入复试考场却发现入围的九个人里赫然有三名女生,而这个职位只招三个人,复试结局当然并无悬念喽。半年时间过去,考研成绩出来,我果然没有考上。可也不能说考研完全没有成果,我在研究生考试的考场遇到了另一名同学,在其推介之下,我和她报名了同一个司考辅导班,又开始了一段新的备考生活。按说准备司法考试的时间是紧张且忙碌的,可我的老毛病又犯了,中途抽空去考教师资格证,三门课里挂了一门,然后继续备战司考。就在我这段混沌不明的考试时光里,有一只小狗偶然闯入了我的生活。
那时我家住在市中心,房屋老旧、面积狭小、生活设施不完备,同楼层隔壁邻居家也跟我家类似;而这一层楼就我们两家住,公共走道被两家分作厨房、只能侧身通行,幸好走道的尽头还有块十来平米的小阳台,两家合作搭了个间浴室洗漱,剩余空间则用来堆放杂物、晾晒衣服。一天早晨,我起床去阳台洗漱,听到阳台上好像有小动物发出的低声呜咽,开门一看,发现有一只小奶狗,品种不详、巴掌大小,圆头圆脑、全身灰黑色短绒毛,趴在一个纸箱做的狗窝里,小黑眼珠直勾勾、胆怯地看着我,身子微微有些颤抖。狗窝旁有一个小盘子,里面盛着些水和剩饭,这应该就是它的全部饮食了。时值盛夏,我穿着背心短裤拖鞋去刷牙洗脸,要经过狗窝旁才能到浴室,心中竟然有些忐忑,生怕自己惊吓到它、而恐惧又让它产生攻击我的本能冲动。幸而一切还算顺利,我和它算是开始和平共处。
邻居家白天没人,只在早晚会给它喂食,而我基本全天在家,时常出入阳台,算是与它朝夕相处、有点熟识了。它在阳台上待了两天,已经适应了环境,胆子和饭量也变大了些,盘子里的剩饭经常在中午之前就吃完了,看见我靠近,就会把前爪搭在阳台台阶上冲我呜呜叫。估计它是饿了,我拿了根火腿肠剥开递给它,它闻着肉香、壮着胆子来到我面前,用前爪抱住火腿肠的一端,张开小嘴啃起来。可惜它实在太小,牙齿也尚未长齐,啃了半天也只在火腿肠表面留下几道齿印和浅浅的咬痕,根本没吃到多少。我用小刀把一截火腿肠切成碎粒放到它的盘子里,它马上就扑过去,埋头享用大餐,一点儿也不在乎我靠它太近了。然后我蹲在阳台上,看着它把盘子里的火腿肠碎粒吃完。
第二天,我继续喂它火腿肠,它仿佛也在期待我的到来,一看到我拿着火腿肠来阳台上,就赶忙来在台阶边上站起来等着。这回等它埋头吃食的时候,我试探着轻轻用手摸了摸它的背部。它稍微抖动了一下身子,扭头看了我一眼,然后就默认了我的抚摸,继续吃下去。抚摸着这样一团毛绒绒、圆滚滚的小生命,我突然觉得轻松舒服了好多,就这样单纯地陪着它吃东西,也很高兴。
仗着自己接连两天中午给它加餐的交情,我便敢于去逗它玩,把火腿肠切成细长条,放在手心里喂它,手心就被它的舌头舔得满是口水,痒痒的。本想用木筷让它磨牙,再跟它玩扔木棒的游戏,谁知它对我的拖鞋兴趣更大,更喜欢轻轻地咬拖鞋的边缘。起先我心里有点担心它用我的脚趾磨牙,后来证实它并没有那么大的野心。只要看到我到阳台上来,它就放弃捕捉蚂蚁的游戏、一颠一颠地跑来围着我拖鞋边绕圈;待我站定,就开始咬鞋磨牙,并用身体蹭我的脚,还不时嗅一下。一旦我要回房间,它就又把前爪搭在台阶上摇尾呜咽,目送我离开。有朋友让我干脆找邻居要来它,我颇有些犹豫,一是自己从来没养过,既没有经验也没有心理准备,二是现连自己都养不活,怎能再牵连一条狗。
就这样过了几天,有一天早上我要出门有点事,起床比较早,到阳台上就发现小狗已经在台阶旁蹲坐着张望。我眼见它的盘子空了,正准备去拿火腿肠,发现邻居家今天有人,心想待会儿邻居自然会喂它,就没有越俎代庖,等中午我再给它加餐。哪知中午回来发现阳台上已经收拾干净,狗和狗窝、盘子、水碗等都消失了。看来它换了新主人,既然是狗主人处分自己的财产,我没有干涉的权利,更没有去打听一下的念头。回到房间看了一会儿书,脑子有些累了,就习惯性地拿了根火腿肠到阳台上,习惯性地留心怕踩到脚边乱跑的小肉球,习惯性地蹲在台阶上看蚂蚁如何被它猎捕。这时候,我才发现原来自己已经接受生活中有这么一条小狗了,才有冲动想去问问邻居它被送到哪里去了、新主人喂它火腿肠有没有切碎,才发觉自己好像有点对不起它。作为一个属狗的人,我从此开始喜欢狗了。
大约一年之后,我遇见了人生中的第二条狗。那时,我虽然已经通过司法考试、拿到了法律职业资格证,却由于种种原因没能进入律师事务所实习,前途渺茫。我一边凑合工作一边谈恋爱,经过挣扎之后决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,去女友工作的南国小城找她。那里有她和她的朋友们,也有我的新生活。
到了小城之后,我们搬了两次家,最终找到了一处离上班地点很近、周围环境不错的房子,两室一厅、南北通透、阳台宽敞明亮,只是房租有点贵。本来从经济的角度考虑,应该把剩余的一间卧室分租出去,但我们都不喜欢与人合租,就咬牙独力支撑下来,现在想来还是很有些奢侈的。正好这时女友的一个朋友找地方寄养一只小狗,看我们住处宽裕、生活自由,就问我们有没有兴趣,约好时间让我们去看看狗再决定。
到了朋友那里,我们发现那小狗是只三个月大小的金毛幼犬,名叫Lucky,体型不算大,毛色稍浅,活泼可爱,一时冲动就答应收留它一个月。朋友对于我们俩这种没有经验的新手,临时给我们补了不少养狗课,还叮嘱我们搞不定就马上把狗送回来。于是,去的时候是两个人,回家就变成了两人合力拽着一只狗。Lucky的力量其实并不大,但上街之后对一切都很新鲜好奇,都想奔过去看一看、嗅一下,我俩十分紧张地牵着绳子,生怕它惊吓伤到别人或者冲出人行道,又怕自己用力过猛勒疼了它。两人一路上手忙脚乱,各种状况不断,最后成功把它带上了公交车,运回了家。它也还算懂事,上了车之后就老老实实地蹲在座位底下,别人的鞋子不小心碰到它,也不乱动。
到家之后,我们把它拴在客厅的木架沙发座,给它装了一碗狗粮,就算是恭贺它入伙新家了。当天晚上我们还担心它会不适应新环境,结果等我们从卧室出来就发现他已经钻到沙发座下面,给自己找好了狗窝,一看到我们就走入客厅,就瞪大双眼看着我们。我本来想着阳台门窗都装有防盗网,要不要给它松开绳索,结果女友怕晚上去卫生间会踩到它,就放弃了给它这项自由。
次日早上醒来,我们睡眼稀松地去刷牙洗脸,完了准备出门上班,才想起家里多了一只狗要吃早饭,赶紧给它拿来狗粮和水。金毛确实天性温顺,一早醒了也不乱叫,只是很热切地摇着尾巴等它的早餐。
上班的时候,我们都担心它独自在家会不会有什么问题,那时又没有家庭监控摄像头这种神器,只能干着急;等到中午回家,我们发现家里沙发脚上多了几道咬痕,墙角有些尿迹,而它在伸着舌头热切地看着我们。我们以为是它在捣乱抗议,打电话给朋友求助,才知道是因为Lucky还在成长发育,需要磨牙,也需要玩具玩耍,抽空还要带出去遛遛。于是我们赶紧先拿毛巾给它做了个毛巾棒当玩具,把它带到阳台上放放风,然后收拾客厅做清洁,吃完外卖就又赶去上班。下午下班回来,我们吃完晚饭就带着它出去买骨胶磨牙棒,顺便溜溜弯。一路上它依然很兴奋,不过表现比昨天好了些,我们用牵引绳的技术也更加熟练了。
休息日的早上,我一个人带着它去银行办理业务,请大堂里的营业员帮我照看一下,它乖乖地在大厅门口等候,没有吵闹,还很高兴地跟营业员玩了一会儿,成功地为自己圈了不少粉。下午我们带它去公园,出门前按照朋友的教诲,带了一点狗粮和磨牙棒,还有报纸和塑料袋,以便应付各种突发状况。公园场地宽阔,树木成林、绿草茵茵,游人稀少,还不禁止携带宠物,简直是遛狗的天堂。第一次带Lucky来这么广阔的空间放风,我们一开始都有点担心,怕它走丢,不敢放开绳索,就这样被它拖着四处乱跑。在女友往垃圾桶里扔饮料瓶的时候,瓶子磕到桶边缘弹了出来,被它奔过去一口接住,然后很开心地玩起来。看到它那么喜欢捡瓶子,我们趁此开始跟它玩游戏,试着放开绳索让它自由活动。它也没有让我们失望,虽然玩得很嗨,但始终没有失控乱跑,带它回家的时候也没有跟我们耍赖。
从此以后,我们的养狗生活就逐渐规律起来,人狗相处也更加融洽。每天早上目送我们上班之后,它就在阳台和客厅自由活动,中午陪我们吃完午饭休息一下,就等着我们下班回来,傍晚带它出去散步。不过也有意外发生,一次带它出去玩,中途陡然发现手中牵引绳使不上劲,原来绳子被它磨牙已久、今天终于绷断,但它自己衔住断掉的那一截绳子跑回来交给我们,毫无异样,所以刚拿住绳子的那一下子我们都没注意,直到走动起来习惯性的往右手边带一下它才发现。
Lucky一天天长大,比刚来时健壮了不少,除了咬断绳子,吃起磨牙棒来就跟饼干一样,两下子就啃完了,每顿的饭量也见长。可我们发现它并没有一直茁壮成长下去,接下来有几天Lucky都好像精神不振,玩耍起来兴致也不高,时常静静地趴在墙角。看它可能不舒服,我们用梳子给它梳理毛发、按摩,结果发现它身上长有一颗颗肉球一样的小东西,拨开毛发后发现是一个个半透明血红色的小球吸附在它的毛发上,还有根细细的红丝线粘在它的皮肤上。问了朋友才知道,可能是在草丛或者树上沾到的一种寄生虫,在吸食它的血液。我们赶紧找来镊子和剪刀,把毛发剪断、夹起寄生虫消灭掉。在这整个过程中,Lucky一声不吭、默默地看着我们,抬爪子、翻身配合我们的动作。此后,它果然一天天地恢复了精神,又开始成长发育了。再带它出去玩,我们都很小心地不让它接触那些草木茂盛的地方,回家后也要对它梳理检查一下,生怕又沾上什么虫子。
就在我们认为一切都好了的时候,分别突然来临了。朋友打来电话说晚上就来接Lucky回去。我们俩都愣了,本来还想最后再带它出去遛一次,又觉得出去了可能舍不得回来还狗,还是决定在家里陪它玩一会儿,梳理毛发,摸摸肚子。朋友上楼来了,我们把它没吃完的狗粮打包好交给朋友,朋友接过狗粮跟我们告别,牵着它下楼去。我俩谁都没有勇气去楼道里看它的背影,只是在阳台上看着朋友牵着它上车,开走。
Lucky离开以后,女友哭了好久。我们把客厅和阳台收拾了一遍,把它撕碎的报纸、墙边的尿迹、狗粮的碎屑和满是口水的毛巾棒、塑料瓶清理完毕,但沙发和茶几边角上的咬痕、爪印仍然显示出这里有只狗曾经生活过。过了些时,我们商量着去朋友那里看望一下Lucky,不知道它还会不会认我们,结果朋友说,Lucky回去之后被寄养在公司的办公室里,没过多久就因为肠道疾病死掉了。几个月后,我们离开了那座城市,回到了我的家乡,至今没有再养狗。我们希望,通过自己的努力,以后可以有间带院子的房子,种点花草,养两只狗,让它们自由休憩,快乐地嬉戏,陪陪我们看书、听歌、做饭,陪孩子玩耍长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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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serloh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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