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​捐赠减免税的中国难题

作者:王恺

2018-07-18·阅读时长2分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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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文 / 王恺)


( 2005年4月,成龙在柬埔寨医院看望受伤儿童 )

捐赠减免税收的概念在中国并不是新鲜话题,早在1993年,《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》和《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》就规定了相应条款,企业向非赢利性团体和机构捐款后,可以在应交税款中减去3%的税款,而个人捐赠后的减税比例为33%。

这样的减税幅度曾受民政部官员和慈善团体的抨击,认为这规定导致企业没有捐款热情,捐得多不一定免税多,上限就是3%,有的企业还要为已捐赠部分交纳税收——他们完全是凭善心在做事。

但是按照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专家杨团的说法,这样的条款是和美国等发达国家直接接轨的。美国企业捐款减免税收也就是3%到5%,并不是很高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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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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