作者:苌苌
2022-07-15·阅读时长7分钟
第一次到巴黎是在一个冬夜,第二天中午醒来,先不管卢浮宫、大铁塔,坐地铁6号线直奔拉雪兹神父公墓。为了不走错路,在门口买了张地图,因为这里埋葬着许多名人,王尔德、肖邦,还有我们中学历史课本中提到的公社社员墙。在地图上先找到吉姆·莫里森的名字,到了附近,看见一群衣衫“褴褛”的嬉皮士聚在那里,知道就是了。一个站在后面的女孩认真地哭着,问她哭什么,她说,“今天是他的生日”。除了玫瑰,他的墓地还供着很多与众不同的东西:香烟、啤酒、写在纸片上的诗歌、涂鸦……唯独在这儿,生死之间的差别不是那么庄严。
音乐伴随着我们每个人的成长,那些令人难忘的歌曲,在生活的不同时期出现的音符,就成为生命的配乐。90年代中,郝舫带着奥利弗·斯通拍的电影《大门》的录像到我们学校来做讲座,那时大学里这类文艺讲座很多。之前不久刚在收音机里听过大门乐队的《风雨骑士》,一听到就傻掉了,不知道摇滚音乐还可以这样富有戏剧性,像宗教音乐那般辉煌。
现在,吉姆·莫里森已经去世37年,大门乐队也已经成为不朽的传奇。在奥利弗·斯通的电影中,他把吉姆塑造成一个沉溺于酒精的浪子,但在文本传记《此地无人生还》中,则对他有比较全面的展现,可以看到他的才华、敏感、教养、哥们义气,他的阅读癖、自我解嘲的幽默感,以及贯穿他生命始终的反叛精神。这本书在他去世后完成,建立在对其他乐队成员以及他家人和朋友大量采访的基础上。两位作者是杰里·霍普金斯和丹尼·萨格曼,前者曾经是《滚石》的撰稿人,给吉姆做过长篇专访;后者13岁就在大门乐队的办公室出入,从帮歌迷回信做起,一直跟随乐队多年。
吉姆的整个人生是各种极端性矛盾的集中点。他出生于一个美国海军家庭,父亲47岁成为美国海军史上最年轻的上将。男性军人“父权神圣,不可侵犯”,激起吉姆强烈的对抗情绪。他从小喜欢阅读,对各种疯狂的文艺理论敏感,读尼采读到了骨子里。他还是个中学生时就已经桀骜不驯和自我放纵,青少年时代喜欢绘画和写诗,在去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(UCLA)学电影之前,都不曾表现出对音乐有什么特别的热情。但是在加州海滩和后来“大门”乐队的键盘手瑞·曼扎克的偶遇,使他成为一个自我创作的歌手。他既羞怯又有表现欲,舞台表演给了他的疯狂一个出口。当一份音乐杂志问他是怎样为成为明星做准备时,他只是答道:“我不再理发了。”然而他没有说出来的是“我开始嗑药了”。他用这种手段来实现尼采所说的酒神精神,找到进入另一个世界的感知的大门,乐队的名字就来源于这个典故。在60年代,很多人都是这样以超速度向人生的终点狂奔,不过本来他们在意的可能也就是生命的强度而非长度。这一过程也释放出吉姆内心黑暗的一面,成名后他和家庭彻底断绝来往,把自己视为革命性的人物,但他又不愿意领导革命,他们的歌词从来没有像披头士那样,有“让我们来改变世界吧”的煽情。尽管他说自己的一些歌曲是以图像的形式进入脑海,但他却一直都很清楚那些图像中的反抗与启示录般的本质——做一个殉道者。当他的歌迷与摇滚界开始把他当做是社会政治运动的带头人时,他表面上不为所动,内心还是高兴的。在很长一段时间里,他相信专辑能发挥与早期革命中的印刷品一样的作用。
吉姆·莫里森的歌词特别有属于后60年代的悲哀,要知道当时其他人都在唱“让我们去圣弗兰西斯科吧”、“洛杉矶让我觉得安全又温暖”、薄荷油、钻石天空之类,大多很欢喜,充其量有些惆怅,但他的歌词很多有洞悉真相的悲伤——通篇看上去比较诗意,也比较浅显,但最后他总是难以自弃地坠入黑暗,迷失在信仰的虚无里。乐队最经典的长歌《结局》产生于1966年的一次酒吧演出,那时他嗑药已经越来越重,有时还酗酒,晕晕乎乎耽误演出。瑞去他住的汽车旅馆接他,他告诉瑞,他刚服用了1万微克的LSD,而平时人的用量是500微克左右。瑞不相信,但吉姆就是这么告诉他的。那天晚上在酒吧,吉姆显得很条理清楚地对乐队说,“我们来唱《结局》吧”。这首歌曲大约有12分钟长,前两段是永别的挽歌,中间类似一个中世纪男巫的呓语,但那天快结束的时候,他喊出了这首歌曲最终版本的12行诗句,就是那个著名的弑父亵母的故事,吓坏了在场的所有人。当人们反应过来,有的是愤怒,有的是震惊兴奋,几天后这些句子不胫而走。这首歌最终让吉姆跻身现代主义的音乐殿堂,它是莫里森意志的集中体现,包含着对权威强烈的反抗和蔑视情绪,后来被他在UCLA的师兄科波拉用在了电影《现代启示录》中。
其实吉姆的学识、思想和出身使他和很多歌迷有隔阂——他是个大学毕业生,不是辍学学生,他博览群书,他想疯狂地反抗一切,但他内心有强烈的天主教意识,被某种美好的善良的情感牵扯着,无法真正做到无耻和冷酷无情。他无法自我平衡这些不协调,于是深陷毒品和酗酒。
1967到1969年是大门乐队的鼎盛时期。人们看到的是吉姆·莫里森的才华,总有经纪人游说他摆脱乐队其他人,这样他可以成为更大的明星,使用雇佣乐手,挣到更多的钱。而他转脸就把这些话告诉其他乐队成员,最后的结果就是几个人合计怎么把这些经纪人赶走。有的乐队成员对他荒诞不经的生活态度心存不满,但也明白离开了他,他们根本没能力把这个神话续写下去。在乐队中,和吉姆关系最好的应该还是键盘手瑞·曼扎雷克,他也是一个非常有才华的音乐人,大门乐队的音乐留在人们脑海里的除了吉姆低沉的嗓音,就是他充满迷幻感的键盘。最开始,吉姆和瑞给大门乐队的定位是想史无前例地把摇滚乐与诗歌、戏剧嫁接起来,把表演者和观众联合起来,但他发现他高估了乐迷的智商,他们只为他在舞台上的“表演”激动不已,为他的性感迷醉。他的演唱会总是引发骚动,他觉得自己的工作是一种信仰般的体验,但最后却成为娱乐闹剧,他对此感到失望,但他也无法因此就回到循规蹈矩地在舞台上唱歌上。
吉姆享受作为明星被众人宠坏的感觉,身边总是聚着一批阿谀奉承的食客,他们陪他去喝酒,随时给他点烟,像忠实的奴仆一样。而与此同时,他对摇滚明星身份的厌倦感与日俱增。自从詹姆斯·迪恩去世,马龙·白兰度发福以后,时代就需要一个男性性感偶像,犹太人迪伦长得有些奸猾,披头士们又太过可爱,吉姆还没明白怎么回事,就忽然发现自己成了性感偶像了。从那时他就开始了自我颠覆之路——真正有反叛精神的人最后总要走到这一步,首先就是颠覆自己的偶像化,蓄须明志,任由形象变得邋里邋遢。他想要掉转方向,转而投身在诗歌和电影上,他对朋友说,“如果一年之内我不能找到发挥创造力的新形式,那我无非是一个只会怀旧的怪物”。他后来出了几本诗集,但没有走得更远。主要由于他一开始就以团队协作的面貌出现,让他无法甩手离开的不是他本人对成功的留恋,乐队其他成员贪恋得之不易的明星地位,经纪人也巧言令色阻止他左右四顾,一见他在诗歌上花费精力太多,就要把他拉回来。这个世界有意思的是,总是不知不觉者指挥大彻大悟者,其实吉姆本人并不拜金,开简单的美国车,住在普通的旅馆里。他何尝不明白,但对这帮哥们儿他的反抗来得很尴尬,他酗酒、惹事、耽误演出,而乐队成员一次次容忍他。
业余时间,他喜欢到小剧场看实验话剧。1969年2月,他看到了他喜欢的“生活剧团”的激进剧目《此刻的天堂》。演员在舞台上齐声喊口号,有很多核心台词,其中一段是:“我们的身体本身却成了禁忌!我们为最美的东西感到羞耻,我们不能自然地彼此相处!文化压抑了爱!我被禁止脱光衣服!”然后演员开始脱光大部分衣服,只遮盖关键部位。这出剧给了吉姆很大触动,他连着看了一星期,这个月底就发生了摇滚史上著名的那次吉姆·莫里森在迈阿密演出暴露下体的事件——美国因此修改了演出法律,加上了反淫秽法。按照吉姆对乐队成员的说法,他本来是有策略的,平时不穿内裤的他那晚特意穿了条平角内裤,但是乐队成员看到他解裤子,担心他又要出怪露丑过去拦他,他只好就都暴露出来了。
在他后期推出的歌曲《洛杉矶女人》中,他叫自己Mr.Moho Risin,不仅是他的名字Jim Morrison的颠倒写法,还表达了一种逃避的愿望。他觉得只要还留在加利福尼亚,那些长久以来对他很好的人就会变成控制他的力量。1971年,他和女朋友帕梅拉飞到巴黎躲清闲。这一年詹尼斯·乔普林和吉米·亨德里克斯相继去世,吉姆发现他们仨的名字都是J打头,都是27岁,他还“欺负”过乔普林——在一个酒吧把她的头按在自己腿上,害得她满场追着他打。他总有些不祥的预感,走之前在一次采访中,他说:“我并不否认,这三四年来我有过美妙的时光。在很短的时间里,我遇到了很多有趣的人,看到了很多东西,这或许是我本来再活20年都经历不到的,我不能说自己对此感到遗憾。”从他在巴黎的朋友的描述中,那几个月似乎是他过得很安宁的一段时光,每天在小酒馆喝喝小酒,写写小诗。7月3日他在巴黎寓所猝死,官方说法是心脏病。90年代他在巴黎的好朋友、电影导演阿涅斯·瓦尔达终于开口对《巴黎竞赛画报》说,吉姆当时可能使用了一点帕梅拉的海洛因。和人们的想象不同,他并不是海洛因瘾君子,但它和酒精的混用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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